党委组织部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规划,主责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类制度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筹备组织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指导各单位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工作;组织实施各单位党政班子换届和校管干部任免,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输送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服务干部成长发展;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校内巡察工作。
5.承担学校党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相关职责。
6.对挂靠机构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党校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统战工作计划;
2.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支持他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
3.代表学校加强与各级政协、人大及统战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协助校党委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推动落实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5.做好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同胞工作;
6.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7.指导各院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