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学函〔2020〕2号
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预计22万人左右,比去年略有增加,综合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的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奋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做好线上就业服务。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就业培训(宣讲)及创业路演(宣讲)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近期举办的大型现场招聘会全部改为线上招聘。各地、各高校就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省级就业平台、高校就业网和社会招聘网站,及时获取并向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共同开展网上就业服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网上受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网上双选、网上面试、网上签约以及网上办理就业手续等。尽量简化就业手续,必要的可采取邮寄方式办理,凡可以通过传真、扫描、拍照提交的手续或证明材料,一律改为线上办理,必须保存原件存档的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需要到省教育厅办理的,可将具体办事需求、递交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联系方式发送至sxgxpq@163.com或致电0351-7731736咨询,省教育厅将安排专人及时回复并办理。在并毕业生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并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材料邮寄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座48号)。
二是积极开展线上就业教学指导。做到延期开学课不停,充分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和学校现有网络教学资源,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网络教学,或者采取老师在家在教室互动直播或同步课堂进行远程授课。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改为在校园网上进行,班级就业指导和咨询可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班微信群中开展。各高校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毕业生答疑解惑。
三是大力开拓就业渠道。要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确保基层就业学费资助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注重建全完善校企合作的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的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
四是着力强化重点帮扶。要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精准对接,提供“一对一”的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各高校要开通就业咨询电话,加强求职心理疏导,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心理支持。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