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大学生安全须知》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得到广大学生的支持和参与,本着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以及学校负责的态度,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大学生安全须知: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三、主动接受学校安排的安全教育,切实掌握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五、坚持文明健康上网,远离电子游戏,拒绝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六、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学习、生活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主动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
七、学生如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如实告知学校。
八、学生作为成年人既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又要维护学校安全,在校期间若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和不良后果,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