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我校决定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和整改,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校检查小组
组 长:吴淑琴
成 员:李朋伟 刘 涛 王鸿斌 张志毅 韩建宁 韩 涛
程久发 王晓凯 韩忠文 史建国 郭丽芳
秘 书:马晓霞
职 责: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同时进行。学院自查为主,做到全覆盖,学院自查完成后检查小组再次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2021年11月18-21日。
学校检查:2021年11月22-24日。
四、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在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最晚于11月22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务部。
3.各教学单位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够立整立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短期内不能完成,要形成整改方案,上报具体的整改时间,并填写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并形成《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最晚于12月3日上午下班前交至教务部。
4.上述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由各学院院长或党务临时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部213室马晓霞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121631386@qq.com.
教务部
2021年11月18日